设备让售公告

 

    萍钢公司现有制氧生产线、连铸机、行车、除尘风机等闲置设备及其备品配件欲对外一次性整体竞标让售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    一、让售设备基本情况
    (一)制氧生产线主要装备有:4000m3/h及6500m3/h制氧机各一套(分别于2005年、2007年投产)。该生产线状况良好,因萍钢公司技术改造淘汰,预计12月初具备拆除条件。
    (二)小方坯三机三流连铸机两座(分别于2005年、2007年投产);炼钢厂房配套行车18台(套);炼钢除尘风机2台。上述设备状况良好,因萍钢公司技术改造淘汰,预计11月初具备拆除条件。
    (三)让售设备及备品配件以现场实物为准(不含厂房、混凝土等基础设施,具体详见附件一《让售设备清单》):


原值
(万元)

备注

一、制氧生产线设备

5934.97

2012年元月底前须拆除完毕

制氧生产线备品配件

136.90

暂估,以停产后盘点数据为准

二、连铸机

2545.84

2011年12月底前须拆除完毕

连铸机备品配件

46.70

暂估,以停产后盘点数据为准

三、行车

843.98

2011年11月底前须拆除完毕

行车备品配件

143.13

暂估,以停产后盘点数据为准

四、除尘风机

83.5

2011年12月底前须拆除完毕

除尘风机备品配件

8.7

暂估,以停产后盘点数据为准

    (四)让售设备及备品配件采取报价竞标的方式整体让售。
    二、报名条件及要求
    (一)上述设备的专业厂家或终端用户企业方可参与此次竞标让售。
    (二)正式竞标前,参与制氧生产线竞标的报名者,须交纳壹佰万元履约保证金;参与连铸机竞标的报名者,须交纳捌拾万元履约保证金;参与行车竞标的报名者,须交纳叁拾万元履约保证金;参与除尘风机竞标的报名者,须交纳壹拾万元履约保证金。如中标,该保证金转为购买款;如未中标,该保证金在开标后二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。
    (三)中标方须于二日内签订商务合同。逾期加收滞纳金;逾期超过七日,则视为单方放弃,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    三、报名事项及联系方式
    (一)报名时间
    2011年8月9日至2011年9月8日
    (二)报名地点
    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725号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
    (三)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
    (1)主体资格证明文件(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、税务登记(国税、地税)证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);
    (2)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(格式详见附件二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》)。
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,需加盖公章。
    (四)联系方式
    联系人:赵林峰
    电   话:0791-86753235  18970259755
    传   真:0791-86753051
    地   址: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725号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
    四、竞标时间(暂定)和地点
    竞标时间:2011年9月22日
    竞标地点: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二楼会议室

    特此公告

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
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

附件一《让售设备清单》

附件二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