萍钢公司现有制氧生产线、连铸机、行车、除尘风机等闲置设备及其备品配件欲对外一次性整体竞标让售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让售设备基本情况
(一)制氧生产线主要装备有:4000m3/h及6500m3/h制氧机各一套(分别于2005年、2007年投产)。该生产线状况良好,因萍钢公司技术改造淘汰,预计12月初具备拆除条件。
(二)小方坯三机三流连铸机两座(分别于2005年、2007年投产);炼钢厂房配套行车18台(套);炼钢除尘风机2台。上述设备状况良好,因萍钢公司技术改造淘汰,预计11月初具备拆除条件。
(三)让售设备及备品配件以现场实物为准(不含厂房、混凝土等基础设施,具体详见附件一《让售设备清单》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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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值
(万元) |
备注 |
一、制氧生产线设备 |
5934.97 |
2012年元月底前须拆除完毕 |
制氧生产线备品配件 |
136.90 |
暂估,以停产后盘点数据为准 |
二、连铸机 |
2545.84 |
2011年12月底前须拆除完毕 |
连铸机备品配件 |
46.70 |
暂估,以停产后盘点数据为准 |
三、行车 |
843.98 |
2011年11月底前须拆除完毕 |
行车备品配件 |
143.13 |
暂估,以停产后盘点数据为准 |
四、除尘风机 |
83.5 |
2011年12月底前须拆除完毕 |
除尘风机备品配件 |
8.7 |
暂估,以停产后盘点数据为准 |
(四)让售设备及备品配件采取报价竞标的方式整体让售。
二、报名条件及要求
(一)上述设备的专业厂家或终端用户企业方可参与此次竞标让售。
(二)正式竞标前,参与制氧生产线竞标的报名者,须交纳壹佰万元履约保证金;参与连铸机竞标的报名者,须交纳捌拾万元履约保证金;参与行车竞标的报名者,须交纳叁拾万元履约保证金;参与除尘风机竞标的报名者,须交纳壹拾万元履约保证金。如中标,该保证金转为购买款;如未中标,该保证金在开标后二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。
(三)中标方须于二日内签订商务合同。逾期加收滞纳金;逾期超过七日,则视为单方放弃,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三、报名事项及联系方式
(一)报名时间
2011年8月9日至2011年9月8日
(二)报名地点
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725号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
(三)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
(1)主体资格证明文件(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、税务登记(国税、地税)证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);
(2)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(格式详见附件二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》)。
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,需加盖公章。
(四)联系方式
联系人:赵林峰
电 话:0791-86753235 18970259755
传 真:0791-86753051
地 址: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725号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
四、竞标时间(暂定)和地点
竞标时间:2011年9月22日
竞标地点: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二楼会议室
特此公告
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
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
附件一《让售设备清单》
附件二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》 |